12月27日金融一線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寧夏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建信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寧夏分公司因編制虛假資料;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費率,被罰款55萬元。
劉繼春(時為建信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寧夏分公司銷售部副總經理、總經理)對編制虛假資料負有責任,受到警告并被罰款1萬元;席曉軍(時任建信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寧夏分公司副總經理、業務管理部總經理)對編制虛假資料、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費率負有責任,受到警告并被罰款9.5萬元。
12月27日金融一線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寧夏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建信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寧夏分公司因編制虛假資料;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費率,被罰款55萬元。
劉繼春(時為建信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寧夏分公司銷售部副總經理、總經理)對編制虛假資料負有責任,受到警告并被罰款1萬元;席曉軍(時任建信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寧夏分公司副總經理、業務管理部總經理)對編制虛假資料、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費率負有責任,受到警告并被罰款9.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