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金融一線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鷹潭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鷹潭分行因違規辦理同業業務、違規發放委托貸款、違規辦理展期貸款,被罰款120萬元。
因對上述違法違規事實負有責任,余明安(時任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鷹潭分行行長)被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高明獻(時任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鷹潭分行法人客戶營銷服務中心總經理)、彭雙慶(時任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鷹潭分行法人客戶營銷服務中心客戶經理)二人均被禁止5年從事銀行業工作。
1月17日金融一線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鷹潭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鷹潭分行因違規辦理同業業務、違規發放委托貸款、違規辦理展期貸款,被罰款120萬元。
因對上述違法違規事實負有責任,余明安(時任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鷹潭分行行長)被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高明獻(時任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鷹潭分行法人客戶營銷服務中心總經理)、彭雙慶(時任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鷹潭分行法人客戶營銷服務中心客戶經理)二人均被禁止5年從事銀行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