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金融一線消息,中國人民銀行朔州市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朔州市朔城區蒙銀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提供虛假的或隱瞞重要事實的統計資料、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處罰款452000元。
徐某(時任朔州市朔城區蒙銀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處罰款15000元。
趙某(時任朔州市朔城區蒙銀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處罰款15000元。
任某帥(時任朔州市朔城區蒙銀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邢家河支行行長)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處罰款15000元。
你可能想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