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金融一線消息,廣東金融監管局今日發布關于李大龍廣州銀行董事、董事長任職資格的批復,核準李大龍廣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長的任職資格。
公開信息顯示,2009年9月起,李大龍任中國農業銀行深圳分行支行副行長(主持工作)。2014年2月起,任農行深圳前海分行(二級分行)行長,后出任農行澳門分行副行長。2021年10月20日,李大龍農行廣東省分行副行長的任職資格獲核準,同時其還兼任廣州市分行行長。
2月6日金融一線消息,廣東金融監管局今日發布關于李大龍廣州銀行董事、董事長任職資格的批復,核準李大龍廣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長的任職資格。
公開信息顯示,2009年9月起,李大龍任中國農業銀行深圳分行支行副行長(主持工作)。2014年2月起,任農行深圳前海分行(二級分行)行長,后出任農行澳門分行副行長。2021年10月20日,李大龍農行廣東省分行副行長的任職資格獲核準,同時其還兼任廣州市分行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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