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夏時報微博
華夏時報記者 梁寶欣 深圳報道
近日,碧桂園旗下的蘭州春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1.55億元的總價競得編號為G2421號的居住用地,該地塊位于甘肅省蘭州市城關青白石片區,芙蓉路以東、雁青路以西、繁華路以北。
據觀察,碧桂園此次拿地引起了市場熱議,而主要原因在于其仍處于“艱難時期”,當下仍深陷流動性困境。與其面臨相似困境的房企,大部分大幅削減拿地開支,甚至暫停拿地計劃,將有限的資源集中用于保交付。
對于此次拿地,12月24日,碧桂園方面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此次拿地資金主要來源于政府對項目公司以往投入建設成本的一些返還,是政府全力支持企業化債和保交房的舉措。后續公司將積極通過多種途徑盤活地塊,全力完成保交房任務。
“后續是否對該地塊進行開發,肯定還是要根據市場和項目的情況來決定的,現在我們集團盡全力在做好保交樓工作?!北坦饒@進一步表示。
第三方統計顯示,前三季度碧桂園累計交付房屋套數繼續位居行業榜首。碧桂園管理層在12月的月度管理會議上強調,保交房工作中,要與政府及各利益相關方保持密切溝通,通過多方協作確保資源的有效利用,努力推進各項工作。
資金源自政府建設成本返還
12月18日,碧桂園旗下的蘭州春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總價1.55億元競得編號為G2421號的居住用地。出讓公告顯示,地塊出讓面積6.81萬平方米,掛牌起始價為1.54億元。拿地的資金主要來源于政府對項目公司以往投入建設成本的一些返還。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地塊位于甘肅省蘭州市城關青白石片區,芙蓉路以東、雁青路以西、繁華路以北。
據了解,碧桂園此次拿下的地塊毗鄰蘭州碧桂園這一超級大盤,周邊已經建成蘭州碧桂園海德郡、諾丁山、約克郡等住宅組團。碧桂園官方微信公眾號曾披露,蘭州碧桂園曾有著2013年單日銷售50億元的紀錄。據蘭州房產中介透露,蘭州碧桂園位于城關區。
蘭州碧桂園源于2012年蘭州市與碧桂園集團的合作。根據蘭州本地媒體報道,2012年10月底,蘭州市與碧桂園集團在廣東舉行項目簽約儀式,簽下超過500億元“航母級”大單。根據合作協議,碧桂園集團將分別斥資300億元和200億元以上,與城關區、新區合作,打造“蘭州新城”和新區地標。
同時蘭州本地媒體于2013年報道指出,“碧桂園—蘭州新城”住宅區位于城關區青白石街道白道坪村,南鄰蘭州市北環路,建設用地約1005.36畝,建設規模約97.61萬平方米,居住總戶數約5066戶,開發定位為中、高端住宅區。總投資300億元以上,該項目計劃建設周期為8年,項目前期主要是進行土地一級開發整理,后期將實施基礎設施、生態公園、商住開發、城市綜合體建設及生態環境建設。
除了在蘭州城關區開發“大城”外,碧桂園2013年還斥資12億元修建雁白黃河大橋,一橋通南北,一舉解決蘭州當地天塹阻隔的發展困局。
保交樓工作仍是重點
有業內人士指出,在已經具有一定市場基礎和品牌影響力的地區繼續拿地,有助于進一步鞏固其在當地的地位,整合資源,降低開發成本,實現規模經濟。
值得一提的是,碧桂園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后續是否對該地塊進行開發,肯定還是要根據市場和項目的情況來決定的,現在我們集團盡全力在做好保交樓工作。”
碧桂園目前一方面保交樓工作背負重壓,另一方面銷售端的困境未得到有效緩解。
在12月6日召開的月度管理會議上,碧桂園集團董事會主席楊惠妍再次強調要全力以赴保交房,鼓勵全體員工共同努力面對挑戰。
碧桂園總裁莫斌亦同時表示,12月是全年任務完成的關鍵時點,保交房的壓力仍然很大,但必須迎難而上,確保任務順利完成。
公開數據顯示,過去兩年里,碧桂園總共交付了約100萬套房。第三方統計顯示,今年前三季度碧桂園累計交付房屋套數繼續位居行業榜首。
從銷售端來看,數據顯示,碧桂園在2024年11月單月實現歸屬公司股東權益的合同銷售金額約30.1億元,同比下滑50.7%;歸屬公司股東權益的合同銷售建筑面積約33萬平方米,同比下滑43.1%。
今年前11個月,碧桂園累計實現權益合同銷售金額約437.5億元,去年同期1674億元,同比下滑超70%。
此外,近日,碧桂園發布公告稱,公司執行董事及主席楊惠妍、執行董事及總裁莫斌、執行董事及財務負責人伍碧君,于近期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通知,由于公司未能按照上交所的相關債券上市規則等規定按時披露本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上交所分別對碧桂園、上述三位高管以及其他具名人士作出自律監管措施決定。據此,上交所對碧桂園、楊惠妍、莫斌及伍碧君予以通報批評,并記入誠信檔案。
同時,碧桂園的附屬公司碧桂園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及楊惠妍亦于近期收到上交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通知,由于碧桂園地產未能按照上交所及深交所的相關債券上市規則等規定,按時提交并披露碧桂園地產2023年年度報告,上交所及深交所分別對碧桂園地產、其董事長楊惠妍及其他具名人士作出自律監管措施決定。
碧桂園表示,公司董事會已審閱自律監管措施決定的相關函件,鑒于相關違規是由于本集團未能及時完成對2023年度業績的審計等客觀原因導致,并非因相關人士怠于履職盡責,因此董事會(楊惠妍、莫斌及伍碧君除外)認為無理由對楊惠妍、莫斌及伍碧君的誠信及能力存疑,三位高管繼續擔任執行董事為合適。
責任編輯:張蓓 主編:張豫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