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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代理過多件重大影響案件的江蘇博愛星律師事務所章祥兵律師特別提示,天順股份(維權)實控人涉嫌信披違規被立案,投資者可做索賠準備。
2024年12月23日,新疆天順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天順股份)發布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普宇先生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王普宇先生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及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證券,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王普宇先生立案”。
章祥兵律師認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監管部門制定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關于信息披露的規定,構成虛假陳述的,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實際發生的損失,包括:投資差額損失、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傭金和印花稅。
目前,章祥兵律師正在開展天順股份受損投資者索賠預登記工作。索賠條件暫定為:
在上市后至2024年12月22日期間買入天順股份股票,且在2024年12月22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辦理索賠預登記。
符合索賠條件的投資者,請盡快聯系江蘇博愛星律師事務所章祥兵律師團隊,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證復印件、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的證券賬戶查詢確認單和股票交易對賬單原件(首次買入該股票至今)、詳細聯系方式。
章祥兵律師聲明
上述預登記條件僅供參考,不涉及任何投資決策和證券買賣建議。索賠條件將根據證監會調查結論進一步調整,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
(本文由江蘇博愛星律師事務所章祥兵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立場。章祥兵律師,證券維權律師。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研究生畢業,法學碩士。擅長代理證券訴訟、金融維權案件,有多年投資者維權訴訟經驗。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數百件投資者維權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會影響和標志性意義的案件。投資者訴索菱股份(維權)及董監高案件,入選深圳中院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十大典型案例;中國銀行“原油寶”民事案件入選2020年度全國法院十大商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