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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基金報
【導讀】*ST鵬博(維權)和實控人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
中國基金報記者 憶山
繼8月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后,*ST鵬博和實控人又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11月18日晚間,*ST鵬博發布公告稱,公司和實際控制人楊學平于當日分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11月17日,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和楊學平立案。
*ST鵬博表示,收到《立案告知書》后,公司高度重視,在立案調查期間,公司及公司實際控制人楊學平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工作,并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目前,公司日常經營管理和業務狀況正常。
同日收到證監局警示函
同日公告顯示,*ST鵬博于11月18日收到了青島證監局下發的《關于對鵬博士電信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采取出示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經查,公司存在三個違規事項。一是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2024年1月,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業績預盈公告;4月27日,公司發布業績預告更正公告稱,預計凈利潤約為-9325萬元,扣非后凈利潤約為-1.29億元。4月30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報顯示,2023年凈利潤為-9324.55萬元,扣非后凈利潤為-1.29億元。公司業績預告信息披露不準確。
二是設立全資孫公司、投資參股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2023年6月,公司全資子公司鵬博士香港出資設立全資孫公司青島粵鵬,青島粵鵬又投資參股了青島粵海。2023年7月,青島粵鵬向青島粵海出資1.88億元。公司直至2024年4月30日才進行披露,相關信息披露不及時。
三是子公司出售事項未履行披露義務。2024年4月,公司發布《關于有關信訪舉報事項監管工作函的回復公告》稱,2024年1月18日,公司召開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全票同意審議通過了《關于轉讓全資子公司100%股權暨關聯交易的議案》。相關信息披露不及時。
依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一條及第五十二條,青島證監局決定,對*ST鵬博及公司時任董事長楊學平、時任總經理呂衛團、財務總監徐戰崗、時任董秘吳文濤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去年也曾因信披違法違規被立案
值得關注的是,去年7月,*ST鵬博和公司實控人楊學平也曾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并于今年8月收到了《行政處罰決定書》。
因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和重大合同,以及相關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公司被罰款1000萬元,楊學平除了被罰款1500萬元外,還被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資料顯示,鵬博士集團成立于1985年1月,1994年1月在上交所上市。公司一直專注于通信及互聯網行業,始終圍繞數據中心及云計算、互聯網接入業務等開展經營。
11月5日,公司收到債權人海之盈(廣州)商業保理有限公司的《通知書》,因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具備重整價值,海之盈(廣州)商業保理有限公司已向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對公司進行預重整。
股價方面,11月5日至11月14日期間,*ST鵬博連續8個交易日漲停,股價漲幅達48.67%。為維護投資者利益,*ST鵬博自11月15日開市起停牌,目前仍處于停牌核查階段。
停牌前,*ST鵬博每股報2.23元,總市值近37億元。